2021-01-21
鼎圣佳程刑事行政部是鼎圣重要的部门之一,由专门办理各类刑事行政案件的执业律师组成,成员均毕业于中国一流法律院校,多数拥有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硕士或以上学位,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而且部分成员具有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从事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的丰富经验。鼎圣刑事行政诉讼团队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以精湛的业务、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并因此形成了良好的人际、业际关系,在当事人、学术界、国家机关中赢得了良好的职业信誉。 发挥整体实力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行政法律服务是鼎圣所的特色和优势。为了确保办案质量,本部律师所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均由本部的资深律师共同讨论后,制定最为科学和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辩护策略和辩护方案,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辩护策略和辩护方案则由刑法行政法专家论证后实施,确保当事人能获得优质的刑事行政法律服务。 业务范围: □为当事人提供刑事风险防控法律服务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进行职务犯罪预防、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对民商业务和风投领域的行为人进行刑法风险审查和评估。 □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诉讼法律服务 ◆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 ,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 :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代理刑事案件: 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为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提供行政法律服务 ◆解答行政法律咨询; ◆代理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异议、申请行政听证等; ◆代理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各类行政争议案件。 □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 ◆解答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各类行政法律咨询; ◆协助顾问单位起草、修改、审核制定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许可设立文件及实施文件、各种行政行为工作细则、行政行为工作指引、行政执法程序及操作指南等等; ◆就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对顾问单位进行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行政法律知识的专业培训; ◆参与顾问单位主持的行政听证并提供法律意见; ◆代理顾问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为政府有关部门的立法提供咨询性意见及公共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主要业绩与成功案例 ◆李某涉嫌走私毒品案。李某涉嫌走私毒品近万克, 刑法对毒品犯罪处罚比较重。本部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认真研究, 发现其走私的毒品系一种精神药品, 而且法律对走私这种药品的数量未进行规定。本部律师提出如下辩护意见:李某涉嫌走私的所谓毒品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该类精神药品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毒品, 根据禁止类推的原则, 应当按照普通犯罪进行处罚。法庭最终采纳了该辩护意见, 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韦某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韦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案,一审判处韦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本部律师接受韦某的委托后提起上诉,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在二审庭审中本部律师提出韦某无罪的辩护意见,被二审法院采纳,韦某因证据不足而被无罪释放。 ◆查某涉嫌票据诈骗案。查某涉嫌票据诈骗一案,本部律师接受查某的委托后,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向检察机关提出查某涉嫌票据诈骗犯罪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意见,检察机关接受本部律师意见,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申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申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金额近千万元人民币,本部律师接受申某的委托后,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和认真研究,提出申某并未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了本部律师的辩护意见,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申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