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8
会议首先审议了2023年第四次主任联席会决议。经2024年第一次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对本所的组织架构和管理班子进行了调整和安排。 ![]() 二、设立执行合伙事务委员会(简称执委会),撤销主任联席会。执委会职权为:(一)拟定、修改、审议律所各项规章制度草案;(二)合伙人大会选举或任免人员的提名;(三)负责合伙人大会选举或任免以外的律所重要人事任免(包括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管委会副主任、财务负责人、行政负责人等);(四)监督、指导管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五)对律所合伙人大会决议事项外的重要事务作出决议。 律所主任兼执委会主任:胡冬舫 执委会副主任:高燕、姜泽国、王小平(执委会副主任即律所副主任) 执委会委员:胡冬舫、蒋文斌、高燕、姜泽国、王小平、林少伟、邱晓杰、郜永昌 三、管委会为律所日常事务管理机构。 管委会主任:蒋文斌 管委会副主任:郜永昌 管委会委员:蒋文斌、郜永昌、周才林、马新喜、朱清、张弘婷、徐兰 四、监事会为律所监督机构。 监事长:黄先忠 副监事长:樊向忠、王明武 监事:黄先忠、樊向忠、王明武、张呈祥、蒲炳南、田景杰、孔雅丽 ![]() ![]() 最后,胡主任对2023年度工作作了总结,并对2024年律所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我所虽然已达到百人规模,但还不够,要用2年时间下定决心将律所人数规模发展到200人。坚定地走规模化、国际化、高质量发展的道路,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和挑战,都要沿着这样的道路厚积薄发、笃行致远。 二、在内部管理上,要重经营,去行政化管理。所有管理制度的设置、管理方略的实施都要以经营为中心,坚持客户至上,坚持坦诚服务、智慧服务、高质量服务。 三、管委会要尽快拟定引进和培养人才方案,要有求贤若渴的精神,优化和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努力发展和壮大我们的律师人才队伍。 四、管委会下设的九个法律事务部要努力全面运作起来,在案源开拓和案件办理上,积极引导和促成管理合伙人与合伙人、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律师之间,有明确方向的业务合作。 五、全体合伙人和律师,包括我自己在内,都要努力学习,知行合一,不断自我提升,把“智慧、善良、诚信、专业”的执业理念真正执行到位,努力使自己成为真正优秀的法律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