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圣佳程简讯|我所开展关于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教育培训

2023-08-01

        自市、区司法局开展关于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所高度重视,组织律所全体人员开展了专项整治教育培训工作。
 


 
        此次培训由我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燕主持。律所领导均出席。首先,我所管委会委员朱清宣讲了“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座谈会精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

 
        接着,我所监事会主席王小平向律所全体人员宣讲了我所关于律师依法执业的相关管理和惩处制度,并组织学习了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典型案例。


        接下来,我所主要承办刑事案件的王明武律师专项讲解了办案过程中律师该如何正确与司法人员进行接触,以及不正当接触的法律后果和律师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王律师以某学者于2002年提出的“法官、律师、检察官可以形成共同体”这一观点开始展开,发表了工作中各自的角色、职责、接触交往的个人感悟。王律师认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是法律职业,都是在维护公平正义。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之间应当有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但律师与司法人员正当的接触交往不仅仅受各种法规与制度的约束,更根本的是受制于律师个人“敬畏心”。身为一名律师应该要学会自律,坚守法律的底线,为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与其他法律从业者共同努力。


        在自由讨论阶段,我所管委会副主任姜泽国、合伙人王菊芳、青年律师朱皓楠、孔雅丽结合自己的执业经历,就“律师与司法人员如何正确的接触交往”发表了自己的个人观点。


 
        最后,我所胡冬舫主任对本次专项治理教育培训会议作了总结讲话。胡主任指出,律师是一份很好的职业,但同时也是一份充满风险的职业。我们贯彻落实市、区两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实际上也是保护我们自己。我们应该如何正确与司法人员进行接触交往?在胡主任看来,我们律师应该与司法人员建立一种“亲清关系”,即需要律师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坚守法律的底线,二是坚持与司法人员保持正当的亲密关系,三是敢于斗争。胡主任强调,我所坚决反对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全体律师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自觉规范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依法执业、守法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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